茶与婚礼的关系,简单来说,就是在缔婚中应用、吸收茶叶或茶叶文化作为礼仪的一部分。其实,茶叶文化的浸渗或吸收到婚礼之中,是与我国饮茶的约定成俗和以茶待客的礼仪相联系的。
男娶女嫁时,男方要用一定的彩礼把女子交换或买过来。
由于婚姻事关男女的一生幸福,所以,以大多数男女的父母来说,彩礼虽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,但更重视和更多的还是那些消灾祐福的吉祥之物。茶在我国各族的彩礼中,有着特殊的意义。这一点,明人郎瑛在《七修类稿》中,有这样一段说明:“种茶下子,不可移植,移植则不复生也,故女子受聘,谓之吃茶。
又聘以茶为礼者,见其从一之义。”从字面上看,好似只讲茶在婚礼中的意义,与茶叶的列入缔婚彩礼无关。其实,只要稍加分析,还是能够理出茶在婚姻礼仪中的一个发展过程的。
《七修类稿》是明代嘉靖、隆庆年间的一部作品,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彩礼中的茶叶,已非像米、酒一样,只是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列选,而是赋予了封建婚姻中的“从一”意义,从而作为整个婚礼或彩礼的象征而存在了。这就是说,茶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,经历过日常生活的“一般礼品”和代表整个婚礼、彩礼的“重要礼品”这样两个阶段。作为生活用品的列选,如《封氏闻见记》所载:古人亦饮茶,“但不如今人溺之甚,穷日尽夜,殆成风俗”,大致最迟不会迟于这本书成书的唐代中期。至于作为首要的彩礼,俗称“女子受聘”,谓之“吃茶”,这极有可能是宋以后的事情。因为,据查考,在唐代以前的婚礼物品中,有反映男尊女卑的东西,但没有要求妇女“从一而终”的礼品。
宋期是我国理学或道学最兴盛的时期。元朝统治者也推崇理学为“国是”,鼓吹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所以,要求妇女嫁夫、“从一而终”的道德观,不会是宋朝以前,很可能是南宋和元朝这个阶段,由道学者们倡导出来的。我国古代种茶,如陆羽《茶经》所说:“凡艺而不实,植而罕茂”,由于当时受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,一般认为茶树不宜移栽,故大多采用茶籽直播种茶。
但是,也如《茶经》所说,我国古人只是认为茶树“植而罕茂”,并不认为茶树不可移植。可是,道学者们为了把“从一”思想也贯穿在婚礼之中,就把当时种茶采取直播的习惯说为“不可移植”,并在众多的婚礼用品中,把茶叶列为必不可少的首要礼物,以致使茶获得象征或代表整个婚礼的含义了。如今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、结婚称为“受茶”、“吃茶”,把订婚的定金称为“茶金”,把彩礼称为“茶礼”等等,即是我国旧时婚礼的遗迹。下面,列举一些我国各族婚礼中应用茶叶的习俗。
订婚,也叫订亲、定亲、送定、小聘、送酒和过茶等等,民间称法很多,差不多一地一个说法。在旧时,订婚是确定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仪式,只有经过这一阶段,婚约才算成立。我国各地订婚的仪式相差很大,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,即男方都要向女家送一定的礼品,以把亲事定下来。如京津和河北一带农村,订婚也称“送小礼”;送的小礼中,除首饰、衣料和酒与食品之外,茶是不可少的,所以,旧时问姑娘是否订婚?也称是否“受茶”。送过小礼之后,过一定时间,还要送大礼(有些地方送大礼和结婚合并进行),也称“送彩礼”。大礼送的衣料、首饰、钱财比小礼多;视家境情况,多的可到二十四抬或三十二抬。
但大礼中,不管家境如何,茶叶、龙凤饼、枣、花生等一些象征性礼品,也是不可缺少的。茶叶当然还带有“从一”的含义。女方收到男家的彩礼以后,随即也要送嫁妆和陪奁,经过这些程序以后,才算完聘。女方的嫁妆也随家庭经济条件而有多寡,但不管怎样,一对茶叶罐和梳妆盒是省不掉的。
茶叶在婚礼中作为“从一”的象征,过去主要流行于汉族中间。但是,我国多数民族,都有尚茶的习惯,所以,在婚礼中用茶为礼的风俗,也普遍流行于各个民族。如云南佤族订婚,要送三次“都帕”(订婚礼):第一次送“氏族酒”六瓶,不能多也不能少,另再送些茶叶、芭蕉之类,数量不限。第二次送“邻居酒”,也是六瓶,表示邻居已同意并可证明这桩婚事。第三次送“开门酒”,只一瓶,是专给姑娘母亲放在枕边晚上为女儿祈祷时喝的。云南西北纳西族称订婚为“送酒”,送酒时除送一罐酒外,还要送茶二筒、糖四盒或六盒,米二升。云南白族订婚多数和汉族一样,礼物中少不了茶。如大理区洱海边西山白族“送八字”的仪式中,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中就都有茶。例如住在洱源的白族男女合过“八字”可以成婚的话,男方要向女家送“布一件,猪肉三块(一块带尾),火腿一只,羊一只(宰好),茶叶二两,银圈一个,耳环一对和现金若干,并附‘八字贴’一张”。女方把礼物收下,婚事也就算定了下来。居住在云龙的白族订婚的礼物为“衣料四包,茶二斤,猪肉半爿或一只腿”等。
至于迎亲或结婚仪式中用茶的情况,有作礼物的,但主要用于新郎、新娘的“交杯茶”、“和合茶”,或向父母尊长敬献的“谢恩茶”、“认亲茶”等仪式。所以,有的地方也直接称结婚为“吃茶”。汉族“吃茶”和订婚的以茶为礼一样,茶在这里都带有“从一”的意思;但我国其他兄弟民族结婚时赠茶和献茶,则多数只作生活中的一种礼俗。如云南大理区的白族结婚,新娘过门以后第二天,新郎、新娘早晨起来以后,先向亲戚长辈敬茶、敬酒,接着是拜父母、祖宗,然后夫妻共吃团圆饭,至此再撤棚宣告婚礼结束。洱源白族结婚,一般头天是迎亲,第二天正客(正式招待客人),第三天闲客(新娘拜客);新婚夫妇向客人敬茶是在第三天。在接见时,男方还要分别向新娘及其父母、兄弟送礼。送给新娘的礼物,主要是成亲当天新娘穿戴用的服饰;送给新娘父母的有布二件,其他主要是猪肉、羊肉和酒茶一类女方谢客用的食品;送给新娘弟弟的礼物为……“酒半壶,茶叶二两,猪肉一方”。很明显,洱源白族结婚时,茶叶不送新娘及其父母,只送给其弟弟,这种茶,在婚礼中就不具有汉族那样的特殊含义。这一点,还可举滇西北的普米族的婚俗为例。普米族嗜好茶叶,他们从订婚到结婚也很繁琐,订婚以后要二三年才结婚。宁浪地区的普米族结婚,还残留有古老的“抢婚”风俗。男女两家先私下商定婚期,届时仍叫姑娘外出劳动,男方派人偷偷接近姑娘,然后突然把姑娘“抢”了就走。边跑边高声大喊:“某某人家请你们去吃茶!”女方亲友闻声便迅速追上“夺回”姑娘,然后在家再正式举行出嫁仪式。非常清楚,这里所谓请大家“吃茶”,和汉族婚俗中所说的“吃茶”,明显不是同一回事。再如西北的裕固族,结婚第一天,只把新娘接进专设的小帐房,由女方伴新娘同宿一夜。第二天早晨吃过酥油炒面茶,举行新娘进大帐房仪式。新娘进入大帐房时,要先向设在正房的佛龛敬献哈达,向婆婆敬酥油茶;进房仪式结束后,就转入欢庆和宴饮活动。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向新郎赠送羊小腿的礼俗,实际是宴饮时由歌手唱歌助兴的一种活动。仪式开始,由二位歌手,一位手举带一撮毛的羊小腿,一位端一碗茶,茶碗中间放一大块酥油和四块小酥油。茶代表大海,大块酥油代表高山,然后说唱大家喜爱的“谣答曲戈”(裕固语“羊小腿”)。这里,在裕固族的婚仪中,茶又只代表大海的意思。
如前所说,我国大多数民族,都嗜好饮茶;我国各族婚礼,五光十色,在缔婚的每一个过程中,往往都离不开用茶来作礼仪。所以,上面所举的例子,只是沧海一粟,如果把我国婚礼中派生的茶叶文化现象全部搜集起来,则将是一幅极其绚丽的历史风俗长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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